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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徵才公告

機關徵才
標題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職務代理徵才公告
徵才機關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
職稱 約僱人員(辦事員職務代理人)
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
職系
名額 1
性別 不拘
資格條件 (一) 高中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曾具戶政工作經驗尤佳。
(二)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。
(三) 須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技能。
有效期間(起) 2025-11-05
有效期間(訖) 2025-11-10
工作項目 (一) 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(二) 需配合午間、夜間及假日輪值服務。
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(臺中市東區和平街61號)
報名方式 (一)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,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,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,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,上傳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,並完成授權同意本機關取得調閱履歷資料。
(二) 上傳附件包含:1.最高學歷證件。2.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(無則免附)。3.其他:證照、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(無則免附)。
(三) 所附文件影本,如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;已發佈者,撤銷僱用通知書
(四) 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者,將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,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(五) 本案甄選除正取名額1名外,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,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五個月內。
其他 (一) 僱用期間: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,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救助或留用。
(二) 待遇:約僱三等230薪點(月薪新臺幣31,993元,任職未滿整用者按當月比例計算,另須自行負擔勞、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提部份。
(三) 工作時間:每日8時至17時30分,週休二日,中午12時至13時30分及夜間延長17時30分至18時30分需配合輪值,假日配合民眾預約時間。
連絡人 王小姐
連絡電話 04-22200209轉分機45
  • 市府分類: 徵才資訊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5-11-05
  • 發布日期: 2025-11-05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