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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臺中市自111年度起暫停每年春節連續假期之預約結婚登記,請結婚新人於指定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辦理登記。

本市自111年度起暫停每年春節連續假期之預約結婚登記,請結婚之當事人於結婚登記日前3個辦公日內,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並可指定結婚登記生效日期辦理結婚登記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戶籍兵役,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1-12-01
  • 發布日期: 2021-12-0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3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