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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導】子女姓氏選擇權

一、出生登記,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,約定不成者,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。

二、滿18歲有行為能力人得依其意願選擇改從母姓或父姓,以1次為限。

三、性別平等,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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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3-01-19
  • 發布日期: 2021-10-08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東區戶政事務所
  • 點閱次數: 6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