逕遷3年清查宣導 請民眾配合戶政事務所辦理115年度人口清查作業,以落實戶籍登記,維護國民權益。 法令依據:清查人口作業規定第2點第5款規定。清查期程:1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。清查對象:戶籍逕遷至戶政事務所三年以上者。清查期間若有疑慮,請直接撥打本所電話查證。本所電話:04-22200209、22200212。